一、本馆阅览大厅设有接待台、等候区、档案阅览区、电子档案阅览区,有专人负责档案提供利用工作。
二、利用者需要出示介绍信或身份证、工作证等合法证明,办理利用登记手续,并说明需要查档案的内容
和用途,由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需要进行检索,提供所需档案。
三、馆藏档案主要反映1950年以来港闸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历史面貌。
包括文书档案、专门档案、声像档案、科技档案及相关资料。
馆藏档案分为开放档案和未开放档案。
四、查阅开放档案,利用者可自行检索,备有“开放档案检索工具使用说明”。将所需档案的全宗号、
目录号、案卷号提供给工作人员,由工作人员负责调卷。
五、查阅未开放档案,由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需要进行检索。
六、利用者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,可使用计算机查阅本馆开放档案目录、浏览开放档案内容,并可通过
互联网查阅文件、法律法规等。
七、查阅档案资料要当面清点,利用完毕要直接交还工作人员。
八、我馆根据利用者需求提供档案阅览、出具档案证明、档案复制件、档案摘抄、洗印打印照片、声像
档案拷贝等服务,并按规定收取费用。
九、阅览大厅设有服务专柜,为利用者提供工具书及纸、笔等办公用品。
十、为方便利用者,本馆提供电话代查、来函代查、代抄写、代复制、网上预约登记、档案检索等服务。